党的十八大以来,宾川县纪检监察机关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聚焦主责主业,采取有力的措施,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微腐败”问题,持续释放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进一步畅通来信、来访、来电监督举报渠道及“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加强与财政、扶贫、民政、审计等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充分发挥巡察的作用,加大收集排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建立台账,集中管理,严格按照四类标准进行处置,并实行“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对重点问题线索实行县纪委常委包案督办,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制定了《中共宾川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规划(试行)》,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整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公安、检察院、审计、县委巡察组等部门的力量,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紧紧围绕全县稳增长、“五网”建设、整乡推进、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采取巡察督查、专项纪律检查、日常督促检查等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注重从检查中发现问题线索。同时,在全县扎实开展农村“四风”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跟进交办督办。
结合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力量薄弱,业务水平不高的实际。几年来,县纪委监察局不断加大对乡镇执纪人员的培训力度,实行乡案县审、举办专题执纪审查培训班、参加上级业务调训、“师傅带徒弟”以案代训、乡镇交叉监督执纪等方式,着力解决办案人员素质不高、业务不精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乡镇执纪审查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几年来,重点查处和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收缴群众款物、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扶贫救助、社保、搬迁等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等严重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用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以权谋私等恶劣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办,做到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确保整治“微腐败”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十八大以来,全县共查处农村基层腐败问题41件48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16人、党内严重警告20人、留党察看3人、党撤销党内职务1人、党内警告8人)。
坚持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几年来,不断加大对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的通报力度,在今日宾川微信平台、宾川新闻等媒体,对违纪问题及时进行报曝光;在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对查处的典型违纪案件进行通报,并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的成因,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村组召开案件警示教育大会,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形成有力震慑。(杨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