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 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

发布时间:2017-07-18 07:45:44   来源:大理州纪委

今年以来,大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集中整合人员力量、增加脱贫攻坚纪律检查频率、扩大问题发现范围、创新执纪监督方式方法,以“零距离、零缝隙、零积压、零遗漏、零保留、零容忍”措施切实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上半年全州共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86件,发现问题57个,查处29件,处理3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人。

思想认识“零距离”。州纪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陕西、贵州、宁夏、山西调研扶贫工作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编印《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讲话精神材料》读本,切实增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

信访举报“零积压”。实行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优先办理机制,对扶贫领域信访件实行分类处理。抓好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件的交办、督办工作。实行“零积压”优先办理,实时跟踪督办、深化把关、严格办结时限。建立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月报制度,适时掌握全州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的受理和办理情况,6月底,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86件,通过办理已转立案2件。

线索排查“零遗漏”。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持集体排查分析,加大问题线索收集处置力度, 对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2016年以来接收到的反映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逐一梳理,建账管理。对2016年以来县乡已办结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再审查、再复核,对未办或未结问题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在信访信息系统外建立单独管理台账,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移送的审批流程,确保每件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事实清楚、处理到位、无遗漏。

监督检查“零缝隙”。不断改进、细化和完善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重点检查扶贫工作中执行政治纪律、压实责任、精准扶贫、政策执行、工作效能、资金到位和监督管理使用、脱贫实效七个方面的内容,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检查,及时发现纠正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层层压实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对基层扶贫工作的督查调研,深入到干部群众和基层一线,了解真实情况,发现隐蔽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予以交办并提出整改要求,不能现场整改的,责令规定工作日内限期整改。

通报曝光“零保留”。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扶贫领域典型问题,第一时间在网络、报刊等媒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制作纪律提醒卡、张贴警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筑牢扶贫领域纪律作风思想防线。严肃整治脱贫攻坚工作中推进缓慢,个别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对领导责任不落实、政策执行不到位、业务指导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纪律执行不严格的行为,严格问责并通报曝光。剑川县下发督查通报3期,通报曝光2件2人;永平县点名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单位16家,领导干部10人;洱源县直面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5个单位、约谈提醒43人(次)、诫勉谈话4人次、问责1人。

责任追究“零容忍”。州纪委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出台《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监督问责暂行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扶贫领域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决查处单位和个人在扶贫领域强占掠夺、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暗箱操作以及索贿受贿等腐败问题。(施萃珠  王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