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红塔区建立完善主体明确、责任清晰、担责有力、问责有效的全面履责体系,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不断拧紧责任“螺丝”,把责任和压力一级一级传导到最基层,实现压力传导、责任落实“全覆盖”。
牵住“牛鼻子”分类定责。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以责任清单形式把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责任、监督责任层层分类定责,并“全覆盖”签订责任书。区委与11个乡(街道)、56个区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明确7项主体责任;区纪委与15名乡(街道)、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明确5项监督责任;区委书记与市管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26份,明确需要承担的4项具体职责。各级各部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把责任一级一级传导到最基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现压力传导、责任落实“全覆盖”。
戴上“紧箍咒”全面履责。制定出台《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关于报送班子成员履行“四种形态”主体责任情况有关数据的通知》等规章制度。日常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不打招呼、不定督查方式、不定督查时间的“三不”原则,由区纪委监察局通过定期不定期明查或暗访、个别访谈、会议点评、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了解掌握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乡(街道)纪(工)委书记履职的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对部门责任人进行约谈,严格限期整改。今年,区林业局5名干部职工因违反工作纪律,单位主要领导受到约谈。
用好“指挥棒”严格考责。综合运用述廉述责、平时考核、集中考核、实绩考核等措施,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考核体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科学考评。将任务分解和措施细化到位,制定《红塔区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细化考核内容32项,制定《红塔区乡(街道)纪(工)委2017年工作量化考核表》,细化考核内容27项。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纳入全区年度综合考评体系中进行奖惩运用,对单位考核排名靠后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年内,对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的3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单位并给予通报批评。
擎起“杀手锏”严肃追责。制定《红塔区纪检监察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出现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格追究领导责任。今年以来,对7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瞿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