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7-07-17 07:30:18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为认真落实中央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近日,龙陵县召开会议,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本次检查主要检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情况;对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是否正确认识白恩培、仇和案件的危害性,是否对照案例作出深刻剖析,是否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各乡镇各部门纪委(纪检组)贯彻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规定》,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县纪委安排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情况;各乡镇各部门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云南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等重要法规制度的情况等。

会议强调,7月中旬,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全面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开展全面自检自查工作,各乡镇纪委、县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检查本乡镇本单位,县纪委各派出纪工委检查监督指导单位,认真检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彻落实情况。7月下旬,县纪委将会同有关责任部门组成检查组,采取实地调研、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延伸检查等方式,对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开展重点抽查,对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高度重视做好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开展全面检查工作,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并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主要做法、成效经验,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结合实际提出解决的办法措施,并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