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对69个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检查 提出整改建议201条

发布时间:2017-07-13 07:52:19   来源:大理州纪委

“这几个单位都存在领导重视不够,资料归档不规范,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等问题,已当场逐项进行反馈。”“这个单位没有开展上半年廉政提醒谈话工作,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制没有体现,没有制定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近日,剑川县纪委召开2017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检查考核汇报会,听取各检查组对签责单位落实责任制的情况,标志着县级责任制“期中考”全面结束。

为掌握半年来全县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近期,剑川县纪委组成11个检查组,对签订责任书的8个乡镇、61个县直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采取听、看、评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剑川县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和《剑川县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及考评标准》,重点围绕上半年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作风建设、责任追究和个性量化指标等方面工作情况,以及“六个严禁”“为官不为”“不作为乱作为”“六项重点工作”“小金库”“办公用房清理”等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考核组对照工作完成情况和发生在上半年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扣分,提出初步检查考核意见;针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考核组向被检查考核单位进行现场反馈,共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01条。

检查发现,个别单位存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致使在具体抓工作方面存在较大差距,规章制度执行不力、会议记录不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不规范,工作措施不到位,成效不够明显,信息报送较少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在聚焦主责主业、纪律作风开展督促检查指导方面有差距,存在对挂钩联系部门、乡镇的督导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半年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检查组要进一步督促被检查单位进行整改落实,定期不定期进行跟踪督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推动不力的单位,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剑川县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李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