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认真落实省纪委通知要求 深入开展全面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7-07-13 07:35:44   来源:红河州纪委

红河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要求,对全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深入进行全面检查。本次检查分动员部署和全面检查、重点抽查、工作总结3个阶段进行,将于7月底结束。

此次主要检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包括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中共红河州委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情况等;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是否正确认识白恩培、仇和案件的危害性,是否对照案例作出深刻剖析,是否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州纪委安排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情况等;各县市、各部门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云南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等重要法规制度的情况等。

该州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认真开展全面检查工作,按时上报全面检查情况,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要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主要做法、成效经验,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结合实际提出解决的办法措施,并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尹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