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各类经营场所诱骗旅游者消费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商业贿赂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严厉打击购物商店虚假宣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诱骗购物、强迫购物、不明码标价、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近日,文山州出台系列整治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梳理问题清单,细化职责任务,开展专项纪律检查,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该州明确各县(市)政府负责本县(市)旅游市场监管,县(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旅游市场监管第一责任人,将旅游市场监管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内容,对市场监管不力,发生恶性旅游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与此,加大监督考核问责力度,充分发挥文山州旅游市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管作用,建立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制度,纳入全州综合考核评价体系。重点依据旅游者投诉情况、违法违规案件、处置应对效率、旅游者满意度等指标,对旅游市场运行情况进行监管、综合考评和通报,州政府督查室、州监察局视情况开展必要的督查和监察。
全州各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利用12388和互联网举报平台,归口受理相关信访举报,并由相关部门负责涉旅问题调查处理的综合协调,负责对所联系乡镇、管理区和单位涉旅问题的调查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涉旅纪律作风问题实行立项专办,专门登记建档,实行优先办理,及时作出结论,严肃进行处理。对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中监督执纪问责不力,甚至跑风漏气、私存线索、压案不查、以案谋私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文山市还建立了1个综合监管指挥平台、三支执法队伍、“N”个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1”个旅游监管履职监察机制的模式,对涉旅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巡察,发生重大涉旅事件时,监察部门启动监督、问责程序,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砚山县通过健全与涉旅部门和巡察机构的问题线索移送处置机制,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职能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和建立涉旅纪律作风问题快报快查快处机制,推动形成整治工作强大合力。目前,全州旅游市场秩序专项纪律检查取得初步成效。(李万辉 罗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