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当好党内政治生态的“护林员”

发布时间:2017-07-12 07:35:46   来源:德宏州纪委

今年以来,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持续保护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当好党内政治生态的“护林员”。

1至6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80人占53%,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4人占16%,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34人占22%,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4人,占9%。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问题线索处置中,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对反映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且不需追究纪律责任的,委托州、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分管领导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使红脸出汗常态化。1至6月,委托同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谈话34件34人,其中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谈话11件11人。同时,德宏州纪委按照10%比例对谈话结果采取随机、滚动抽取和承办部门交叉方式进行抽查验证。截止目前,已开展了2轮抽查验证,验证了21名领导干部谈话函询的情况,责令1人作出整改,1人受到立案审查,有效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把执纪审查当作业务中的业务、主责中的主责,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以越往后执纪越严为导向,对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的腐败问题零容忍,紧盯“三类重点人”,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减存量,遏增量,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至6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72件,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49件,立案审查91件108人,结案6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9人,其中县处级6人、乡科级24人、基层党员、干部31人。(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