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抓早抓小 1至6月开展谈心谈话184人次

发布时间:2017-07-09 08:32:55   来源:保山市纪委

昌宁县纪委把抓早抓小抓苗头作为监督执纪重要手段,紧紧扭住“实践第一种形态,实质就是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这一工作重点,通过拧紧制度“螺栓”积极探索实践“第一种形态”,达到治病救人、惩前毖后的目的。

拧紧日常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螺栓”。盯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每半年由处级领导、县纪委常委与分管联系单位班子成员进行“一对一”廉政提醒谈话,听取谈话对象落实“一岗双责”的情况,在掌握工作动态的同时提出改进建议,有效发挥“谈”的优势,联系谈话对象工作实际,从带头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规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提出要求。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机关开展各类谈心谈话184人次,其中廉政提醒谈话178人,约谈6人,诫勉谈话5人。 

拧紧关键节点监督检查机制“螺栓”。紧紧抓住重要节点和重点时段,通过现场检查走访,查看财务报销凭证、公车封存记录等,就工作作风纪律、公车使用管理、公款大吃大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加强作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的新要求,注重抓常、抓细、抓长,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今年以来,开展明察暗访、检查督查135次。并针对监督检查出的管理漏洞提出纪检监察工作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完善请销假管理、外出报备管理等制度。

拧紧“月报+通报”两项工作制度“螺栓”。建立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月报+通报”两项工作制度,规定每月28日,各级党组织、纪委及负责人要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中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抓学习教育、制度建设、提醒谈话、纪律作风监督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书面向县委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不按时上报、不如实上报或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同时县处级实职领导、乡科级单位及党组织、纪委负责人报告运用“四种形态”的情况,每月由县委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在全县范围内书面通报。(陶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