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印发《通知》 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7-07-07 07:38:28   来源:保山市纪委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攻坚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7月4日,保山市纪委及时印发《关于深入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办理进行全面自检自查的通知》,对全市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检自查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结合全市正在集中开展的“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查办督办专项行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二是对照《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快查严办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暂行办法》《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方案》文件规定,全面自检自查接受的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特别是超时限未办结的,要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立即整改,并作重点督办。

《通知》强调,一是定期梳理汇总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查处机制,对问题突出、反映集中的要重点查办督办。市纪委对全市受理的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作进一步梳理排查,对线索具体、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由市纪委相关纪检监察室直接查处。县(市区)纪委、园区纪工委也要切实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快查严办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二是认真做好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受理办理统计和报表填报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扶贫领域信访举报查办督办痕迹档案,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切实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高明庆  徐永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