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普洱市随即在普洱分会场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作出安排,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梳理近年来普洱市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处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
普洱市纪委于当日召开常委会议,听取了普洱市近期组织开展的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纪律督查情况汇报,认真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讨论了进一步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办法措施,结合王岐山同志讲话要求,对贯彻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了深入研究。
会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要求,突出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搞下不为例,按照“扶贫工作必须务实,脱贫过程必须扎实,脱贫结果必须真实”的要求,建立完善市纪委常委包县负责监督等相关制度,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发现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进一步落实好《普洱市纪检监察机关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意识和担当精神,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苏贤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