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2013年以来回访教育受党政纪处分人员441人

发布时间:2017-07-04 07:33:51   来源:丽江市纪委

“去年,我因不认真履行职责而被市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受处分以来,我总觉得领导看我不顺眼,周围的同事和朋友也都带着有色眼镜看我,对我指指点点,我因此背负了很大的思想包袱,工作积极性受挫。通过市纪委主动找我回访教育谈心,并帮我协调了在工作上、生活上的一些困难,消除了我的顾虑。组织的温暖使我从迷茫中解脱出来,让我能继续前行了。近日,一名去年因在责任追究事项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干部握着纪委回访人员的手,动情地说。

近年来,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在认真审理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同时,积极开展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引导他们正确认识错误,对症下药,理顺情绪,消除其思想顾虑,为受处分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和改正错误的环境,并协调有关单位帮助解决受处分人在工作上、生活上的一些困难,使受处分人员在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切身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与爱护,从而提高纪律处分教育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2013年至今,市县纪委监察局共回访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441人,其中县处级33人,乡科级113人,一般党员干部295人。

在回访教育中,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五结合、五提高”。一是坚持回访教育与鼓励疏导帮助相结合,提高纪律处分效果;二是坚持回访教育和解除政纪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干部考核相结合,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威信;三是坚持回访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提高权益保障工作;四是坚持回访教育与案件质量相结合,提高执纪审查水平;五是坚持回访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提高执纪治本作用。(木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