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2016年年底以来,丽江市纪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清理整顿工作。
组织健全,领导有力,目标明,任务清。市委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丽江市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参加的工作协调会,安排部署工作、加强协调配合、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制定下发《进一步做好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工作的通知》(丽组通〔2017〕11),明确了清理整顿的工作要求、人员范围、政策依据、责任分工和工作步骤。
摸清底数,逐一筛选,零遗漏,全覆盖。各级组织部门根据统计汇总的情况,围绕清理工作的九个重点,不折不扣地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全市共清理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人员144人,市直40人,各县(区)104人。其中,市直机关共清理在职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人员31人,正厅1人,副厅2人,县处级14人,科级及以下14人;退休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人员9人,正厅2人,副厅2人,县处级4人,科级1人。各区县共清理在职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人员71人,县处级15人,科级及以下56人;清理退休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33人,县处级19人,科级及以下14人。(马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