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减存量遏增量控变量 上半年党政纪处分10人

发布时间:2017-07-03 07:41:59   来源:昆明市纪委

       2017年以来,嵩明县充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坚决减存量、遏增量、控变量,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断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2017年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80件,初步核实24件(次);谈话函61件次,立案31件,结案10件,党政纪处分10人。

       着眼信访积案,切实减少腐败“存量”。先后下发《嵩明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定期接访、下访、回访工作办法》《嵩明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包案督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工作办法》《嵩明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办理结果澄清反馈工作办法》三项制度,畅通信访渠道、解决历史积案、回访释疑解惑、澄清化解矛盾,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目前,已对2起信访反映失实的干部予以澄清。

       着眼铁拳惩治,强力遏制腐败“增量”。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结合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突出扶贫攻坚领域这个惩治重点,确保力度不减、节奏不变,2017年 上半年受理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反映村组干部的问题线索73 件,立案查处1件,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形成持续威慑,让心存腐败念头的丢掉幻想,让破纪逾规的受到严惩,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着眼纪律戒尺,有效控制腐败“变量”。始 终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持续释放执纪从严信号。先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系列访谈”活 动,在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组织开展了以“弘扬好风·争当廉内助”为主题的家庭助廉主题教育活动,打造“一点一园两基地”等,促使党员干部常怀“律己之心” 常修“廉政之德”常敲“警示之钟”,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发生。(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