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制定实施意见 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17-07-01 08:39:50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近日,勐海县纪委制定并印发《中共勐海县纪委常委班子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按意见参照执行,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

《实施意见》从7个方面15条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出细化要求,即坚持群众路线,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求真务实,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坚持改进会风,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坚持改进文风,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坚持从严要求,进一步规范出访活动;坚持贴近群众,进一步改进新闻报道和文稿发表;坚持廉洁自律,进一步严守纪律规定。

《实施意见》明确规定,要强化宗旨意识。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严格监督检查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基层群众的实际困难和反映强烈是突出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不集中、不扎堆或轮番到一个乡镇农场开展调研工作,调研期间不召开全乡性工作汇报会;要坚持轻车简从。到乡镇农场调研,乡镇农场纪委只安排1名领导同志、1名与调研主题有关人员随同参加调研,力戒层层陪同、多人陪同;严格执行差旅接待规定;要精简规范各类会议和活动。召开全县性工作会议(不含县纪委全会),每年一般不超过1次,并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严禁召开联谊性质的座谈会、片会,严禁到核心景区景点开会;要求真务实、改进会风。县纪委召开的一般性工作会议(专题会议除外),汇报发言不超过10分钟,个人发言不超过5分钟;严格执行会议纪律;严格执行发文制度规定。安排布署某领域重要工作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4000字,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3000字;严格统筹规范出访活动。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不得参与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出访活动;严格控制新闻报道。主要领导同志报道篇幅控制在600字以内,副书记和其他常委控制在400字以内;严格规范文稿发表和授课审批;强化自律意识。要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强化权力约束。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约束手中权力;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严禁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严禁家属亲友插手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和人事安排。(玉窝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