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践行“四种形态”,提高全面从严治党抓早抓小、防病治病能力,富宁县严格执行“四项谈话”制度,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县纪委书记与乡镇纪委书记责任谈话
责任谈话抓“早”,逐级压实任务。针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4月份前,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与各乡镇及县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县纪委书记与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及纪委书记,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各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纪委与机关党员干部及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分别开展廉政责任谈话共计568人次。“咬耳”谈话让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逐级压实。
县卫生局开展提醒谈话
任前谈话抓“实”,筑牢拒腐防线。县纪委对县委管理的新提拔和岗位调整领导干部、各级党委对管理的新任职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分别开展任前谈话36人次。任前廉政谈话对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具体要求,组织谈话人员进行廉政考试、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廉政承诺书。“出汗”谈话让领导干部如履薄冰,随时警醒,筑牢干部廉洁防线。
板仑乡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的责任谈话
提醒谈话抓“准”,督促自查自纠。结合群众反映、专项纪律检查、执纪审查中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县纪委对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党政班子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班子成员对一般党员干部分别进行提醒谈话530人次。要求谈话对象对反映的问题作出实事求是的解释和说明,提醒其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不查不纠可能违纪的苗头性问题,找准原因对症提醒,督促纠正整改。“扯袖”谈话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让干部及时踩好“刹车”。
诫勉谈话抓“严”,定期跟踪监管。县纪委书记或副书记及各室、各工委对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信访举报、执纪审查等过程中发现违纪情节较轻的问题开展诫勉谈话7人次,对诫勉谈话不改正的1人给予纪律处分。针对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和错误,有针对性的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要求谈话对象在规定时间把问题错误认识、改正错误措施向县纪委书面报告并作出承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诫勉谈话对象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经谈话后仍不改正的,按程序作出组织处理或给予纪律处分,“红脸”谈话让问题干部切实体会到惩戒的刺痛,教育其遵规守纪。(熊桂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