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 乡镇纪委立案审查“微腐败”问题10人 占全县立案数的59%

发布时间:2017-06-28 07:50:37   来源:普洱市纪委

今年来,景东县纪委紧盯基层“微腐败”,规范纪律审查,把责任压实到人,重拳整治基层干部贪污贿赂、侵害群众利益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各种违纪行为。

压紧基层办案责任。将13个乡镇划分为7个责任区,成立由一名委局领导和相应的科室及纪工委组成的7个督查组,对责任区内乡镇的纪律审查工作负总责。明确要求各乡镇党委书记为纪律审查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按月、按季、按半年对乡镇查处基层“微腐败”情况进行监督,对工作推进不力的约谈纪委书记,对半年或年度纪律审查和问责为“零查处”的乡镇,约谈党委书记,并由包片负责人在纪委常委会上做出情况说明。

压细问题线索排查。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反馈和销帐制度,要求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由片区负责人签字后,建立线索台账并反馈给相应的乡镇纪委。同时,加大与信访局、审计局和公检法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核对梳理,拓展排查,确保责任区案源线索不疏漏、不失真、全覆盖,对登记在案的线索实行销帐制度,处理一起销帐一起,对长期未销的问题线索实行督办。今年上半年,7个片区共收到问题线索42个,已经办结销帐38个。

压实反腐案件查处。督查组要求乡镇纪委紧盯基层干部、村两委干部和医疗教育相关负责人的微腐败、微权力和不作为,对扶贫项目资金、农村低保、医疗教育基金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案件,实行重点督办,对办理不及时或宽松软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将实行挂牌督办,并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进行诫勉谈话、问责直至组织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截至目前,13个乡镇共立案审查“微腐败”问题10人、问责6人,分别占全县立案查处人数的59%和问责人数的75%。(刘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