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大理州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及时跟进反腐败战略重点、战略布局、战略思路的新发展,正风反腐尺度不松、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加强洱海保护治理作为政治纪律,先后制定了洱海流域保护治理责任追究办法、洱海保护治理抢救模式纪律检查办法等制度规范,重拳整治洱海保护治理中的失职失责和违规违纪行为,先后约谈工作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62个、责任人员344人,问责失职失责人员15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7人。
狠抓作风建设。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68个,处理党员干部686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78人,点名道姓通报75起典型问题。受理侵害群众利益和基层腐败问题信访举报1818件,处置问题线索1273件,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72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23人,对19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聚焦“三类重点人”紧扣“三个时间节点”,严肃查处了“7·05”专案、鹤庆县挪用社保资金案、水务系统和商务系统“窝案”、云龙县苗尾乡克扣骗取移民资金案等一批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严重违纪案件,回应了群众期待。截止目前,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57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39人。
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严肃查处鹤庆县、云龙县林权流转不规范,大理市凤仪镇龙王庙箐违规采石采砂,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对涉及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6年以来,全州共问责党组织37个,问责党员干部339人。
强化党内监督。制定实施《中共大理州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大理州委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和《中共大理州委2017年度巡察工作计划》,稳步推进州、县市党委巡察工作。对3个县和9个州级部门党组织开展两轮巡察;其中,第一轮巡察发现问题582个,移交问题线索133件。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对州委和12县市党委开展两轮巡视,移交的187件问题线索全部办结,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杨辉 尹一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