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纪委认真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要求,抓实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全市旅游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市纪委主动站位、着眼全局、服务全市,专门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小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积极参与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意见》,督促各县区、各部门不打折扣地执行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通知》,为全市认真抓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打下牢固根基。
明确责任,要求各县区纪委书记提前对属地相关涉旅部门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做到早预防、早发现。细化要求,要求各县区纪委成立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小组,每月上报一次工作情况,做到及时掌握、及时处理。强化纪律,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严守“十严禁”纪律要求。即:严禁通过微信、微博等信息网络平台和文章、演说、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精神,损害云南、普洱旅游形象的言论;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旅行社、旅游购物企业、购物商店等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违规从事旅游营利性活动;严禁旅游行业主管部门辞去公职人员和退休领导干部3年内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旅游营利性活动;严禁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随意自由裁量,或简单粗暴执法激化矛盾,侵害群众利益;严禁对游客投诉反映的问题不闻不问、拖延处置、压案不查;严禁消极应付、走过场,不按要求落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措施;严禁因亲朋好友涉及整治范畴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说情打招呼影响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开展;严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影响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效。(陶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