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龙陵县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聚焦关键环节,不断加大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力度,坚持以“少”带“多”,防止“上梁不正下梁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抓早抓小定“闹钟”。将廉政谈话作为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有效措施,对新提拔和调整岗位的“一把手”及时进行“一对一”的任前廉政谈话,彻底改变以往“大漫灌”、“大课堂”式的集体谈话方式,并且根据其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和可能遇到的风险“订制”谈话内容,为“一把手”严明纪律、重敲警钟,通过谈话,及时把压力传导到“关键少数”身上。对“一把手”开展提醒式教育,立足抓早抓小,以“廉政文章月月读”和“廉政短信提醒”活动为载体,每月向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一把手”推荐廉政文章1篇,每天向全县120余名“一把手”编发廉政格言1条,每月编发廉政短信2条,确保“廉洁闹钟”时时响。
建章立制扎笼子。针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着力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印发《乡科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五项不直接分管”暂行办法》,推行“五项不直接分管”制度,明确规定“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五项工作,变“一把手”的“权力无限”为一班人“用权有限”,此外,《干部作风建设问责暂行办法》《任前廉政提醒谈话制度》《乡科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意见》等制度的建立,使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化,让权力不再任性。
严肃追责不手软。对“一把手”始终保持高压监督态势,及时出台主体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了对党政“一把手”的15类追责情形,对违反相关规定者,一律从严从快秉公处理,给“露头者”黄牌警告,使“违纪者”红牌下场,让“违法者”终身禁赛,从而形成强大震慑,以追责之力倒逼领导干部有所作为。紧盯重点领域和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凡发生“为官不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均严肃追责问责。在信访举报中,对涉及“关键少数”且情况具体、内容详实的举报,一律作为重要件交办,由专人负责跟踪督办,确保办理及时、处置到位。十八大以来,龙陵县对“关键少数”开展精准监督执纪,146名党员领导干部被给予问责处理。其中,诫勉谈话65人次,通报批评82人次,免职、调整岗位2人。(杨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