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健全监督管控机制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发布时间:2017-06-21 07:36:01   来源:临沧市纪委

近年来,沧源县进一步落细落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任务措施,不断探索健全监督管控机制,把农村基层权力“晒”在阳光下,加大源头预防和惩治力度,严防“雁过拔毛”式腐败。

搭载体,畅通群众监督和诉求服务渠道

着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管理权。一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通过“五级联动”监管平台办结群众诉求4822件,办结4820件,办结率99.9%,群众满意率99%。二是强化民生资金监管,将34个部门、11个乡(镇、场)的27项3亿元民生资金纳入民生资金电子监管平台实时监控,坚持对平台运行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民生资金安全、透明、高效运行。三是切实抓好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及集体“三资”管理公开监督平台建设,通过“互联网+实地公开”的模式”,公示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资金16336.48万元、涉及71623人(次),公示集体资金结余1452.83万元。

同时,积极推行便民服务向乡、村两级延伸,全县11个乡(镇、场)93个村(社区)共建成“云岭先锋”服务站(点)104个,服务站(点)涵盖民政、新农合、计生、劳动保障、司法、农业、国土资源等业务的咨询办理,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建制度,构建运行规范的约束机制

先后制定出台了《沧源县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具体办法》《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关于加强村级政务财务管理的意见》《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试行)》《沧源县村干部工作职责》和《沧源县村干部行为规范》等一系列制度规定,规范农村基层干部从政行为。推行村级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廉政承诺制度。

2016年,结合村“两委”换届,对村级财务进行全面清理,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343名,并进一步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委员职责,围绕精准扶贫中的路桥建设、安全饮水、危房改造、易地搬迁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贫困户精准识别、低保评定、产业帮扶等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等履职监督。制定出台《沧源佤族自治县股(所)级干部任用征求廉洁自律意见实施办法》,将选人用人的“廉洁关口”挺到最前沿。

严管控,从源头减少资金风险滋生

制定了《沧源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村财乡管”制度,设立乡(镇)会计委托代理核算中心,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全县93个村(社区)、600个村小组全部实现了“三资”委托代理,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涉农惠农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到户,最大限度减少资金发放环节,2016年以来全县通过“一折通”兑付各项惠农补贴资金2108万元;对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孤儿补助等各项社会救助资金实行银行卡社会化发放,直接存入到救助对象的个人账户,通过银行卡社会化发放各项社会救助资金1.1亿元,最大限度保障资金安全。

抓惩治,着力营造“不敢”的震慑氛围

认真开展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对惠民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回应。全县纪检监察机关2016年以来共接受信访举报14件,已立案查处“雁过拔毛”式问题6件,7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1件1人;收缴违纪资金66.1万元,并退还群众。营造“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氛围,对4起5人典型案件通报曝光,起到了较好的震慑警示作用。(周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