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源县纪委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工作,层层传导压力,持续加大问题线索集中排查、交办督办、直查快办力度,严肃查处“微腐败”,坚决清除“大祸害”。
层层传导压力。制定出台强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重点,细化目标责任,压实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两个责任”。在巩固消除乡镇执纪审查空白点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深入检查等方式,对乡镇(街道)纪(工)委运用“四种形态”、贯彻执行《工作规则》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乡镇纪委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纪律审查工作,切实发挥维护群众利益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深化巡察监督。对第一轮巡察发现的39个问题督促整改完成36个,移交问题线索8件涉及12人,已给予党政纪立案处分3人。在总结完善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启动新第二轮巡察,成立5个巡察组,对6个乡镇和县直单位进行全面“政治体检”,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纳入巡察重点内容。制定出台脱贫攻坚执纪监督问责工作方案,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牵头组织财政局、扶贫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对照扶贫攻坚“时间表”和“路线图”,快查快结、严查重惩“两类人员”和“五种典型”问题。
加大查处力度。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坚决减存量、遏增量。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1起、涉及14人,党纪政纪处分13人。(刘云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