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违纪问题增量与往年同期相比下降72.22%

发布时间:2017-06-20 07:37:17   来源:怒江州纪委

今年来,贡山县纪委监察局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行政问责力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向社会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知纪明矩,守住纪在法前的底线思维,达到了减少存量、遏制增量、控制变量的目的。

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减少存量。始终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规定,根据问题线索及时召开分析会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干部处置权限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并做好对移送案件的回访察看工作,做到了移送一起、回复一起、处理一起。同时,在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上,坚持以“短平快”见实效为目的,案件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坚决防止有案不查、压案不办等不作为、怕作为行为,为案件存量减少提供了坚强的保证。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遏制增量。在工作中防止抓大放小情况的发生,坚持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等微腐败行为为切入点,对本地区本部门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地址、举报网址等,形成了领导重视、上下联动,群众积极参与的举报工作平台。对发现或举报的违纪问题,不论问题大小,始终坚持大腐败与小蝇贪一律平等对待,只要发现就坚决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做到零容忍。同时,为继续向社会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息,对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起到警示教育、威慑警醒作用,在所查处的案件中,坚持该通报曝光的坚决通报曝光,决不因考虑面子问题而进行内部消化处理。

坚持抓早抓小警钟长鸣,控制变量。结合“三转”努力提升“四种形态”的运用,重点运用好第一、二种形态,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在工作中,始终以带着问题进行明查暗访,坚持已发现问题为工作的落脚点,力求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改正,力争小问题不演变为大问题,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下。对宗旨意识淡化、工作纪律涣散、阳奉阴违、部门利益绝对化的个别领导干部坚持以党委(党组)书记或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局局长来进行约谈提醒,并做好后继跟踪检查工作,力求谈话教育取得实效。对屡教不改的干部,坚决采取组织调整或问责处理。

截至目前,全县信访案件没有压案不办、问题线索未处置情况的发生;案件增量与往年同期相比下降72.22%;提醒谈话12次,与往年相比增长100%。(廖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