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理州认真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坚决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意见,确保整改取得成效。
为切实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州委、州政府印发《大理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明确要求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合力。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州委、州政府认真对照检查,逐条逐项梳理,制定《大理州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明确各项整改工作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州纪委监察局出台《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洱海保护治理抢救模式纪律检查办法》,突出专责机关主责主业,实行分级负责制,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各相关部门、相关纪检监察室、各派驻(出)机构的职能监督定位,细化各自的职责,实现全面监督的总协调、总承包、总配合,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在采访中看到,在大理市双廊镇,只见双廊镇附近洱海水质清澈,各种水生植物长势良好。双廊集镇上往日的热闹恢复了平静,俨然成了一个大工地,PPP环湖截污工程正在紧张有序地施工,村民家中正进行着雨污分流改造,客栈餐饮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强力推进。“水质透明度两米多,出现多年未见的清澈水质,600余家客栈餐饮全部关停。”双廊古镇景区管委会副主任施国东说。铁腕治污,洱海推进治理的力度前所未有,两个多月以来,洱海流域餐饮客栈经营户共关停2498家,拆除7.66万平方米违章建筑。
据了解,大理州涉及31个问题,截至目前,完成整改13个,其余18个涉及洱海保护治理、城乡规划、农村环境保护等系统工程,已立行立改,并按整改措施持续推进或长期坚持。同时,以整改为契机,严格专项纪律检查和责任追究,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洱海保护治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努力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杨辉 管毓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