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今年以来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3人

发布时间:2017-06-19 07:37:17   来源:红河州纪委

对61人进行谈话函询;作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27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4人;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1人。这是今年1至5月,金平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交出的成绩单。

金平县纪委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形成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行为及时提醒、及时处理,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错。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党员干部,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不断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努力构建清风正气的政治生态。

在抓“前”上下功夫,做到自警自醒。突出抓好“一准则三条例”的学习教育,唤醒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对所到到县级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的党员干部,按照授一堂警示课、看一场警示片、进行一次宣誓、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等方式,开展纪律教育。同时,用好乡镇警示教育平台,组织农村党员干部群众参观移风易俗、违法乱纪,勤劳致富、好吃懒做等发生在农村的典型正反事例,使广大干部群众从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并抓住“节点”,在节前通报曝光典型案列,及时发布执纪审查信息,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查处一人、警醒一片、教育一批,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底线意识。

在抓“早”上下功夫,做到防微杜渐。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深化“四类约谈”。即:针对一把手、新提拔任职干部、廉政风险较高的党员干部,坚持经常性开展提醒谈话,防患于未然;针对有反映问题线索、拟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所涉及的党员干部,督促其主动向组织澄清或说明问题;针对存在轻微违纪现象和问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的党员干部,督促其正视问题,及时改正错误;针对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或履职不力受到问责处理的党员干部,帮助其正确对待处理,深刻反思错误,卸下思想包袱,重塑理想信念宗旨,重拾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同时,认真甄别函询谈话情况,按照比例对函询谈话结果进行抽查核实,凡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故意隐瞒事实,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和交代个人问题,拒不配合组织谈话或审查的,从严、从重追究纪律责任。

在抓“小”上下功夫,做到动辄则咎。继续看住年节假期,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受礼品、滥发奖金、违规办酒等问题。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亲自带队,通过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大对各级各部门作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查处的问题立即通报曝光,严防作风问题演变成违法犯罪。同时,进一步发挥好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紧盯“三类重点人”,紧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严格执纪,动辄则咎,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普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