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如实向组织就清问题,不要虚构或隐瞒事实,不如实交代违纪行为、对抗组织的,那就是对党不忠诚,是错上加错。”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1至5月,开展谈话函询31件,其中委托同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谈话19件19人。
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在问题线索处置中,创新推行“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坚持“三能谈”“三必谈”,对反映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且不需追究纪律责任的,可委托州、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督促分管领导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使红脸出汗常态化。
同时,为了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州纪委按照10%比例对谈话结果进行随机、滚动式抽查验证,凡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故意隐瞒事实,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和交代个人问题,拒不配合组织谈话或审查的,从严从重追究纪律责任。并坚持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派员参加指导下级党组织生活会,要求被谈话函询、问责和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