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严格执行禁酒规定 4名党员被追责

发布时间:2017-06-15 07:36:38   来源:昆明市纪委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作风,维护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宜良县制定出台《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的规定》,其中要求全县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工作日中午禁酒规定,要把贯彻执行禁酒规定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来狠抓落实,特别是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据悉,该县纪委会同县公安(交警)、县委组织部等部门组成6个检查组,通过携带酒精测试仪突击检查的方式,对全县30余家单位执行禁酒规定和工作纪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组抓住午后上班时间,通过“看、辨、闻”初步筛选可疑人员,再运用酒精测试仪对其是否饮酒进行精准测试。

截止目前,共追究违反禁酒规定的党员4人。下步,该县纪委还将结合不作为、乱作为,“小金库”治理和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等方面检查,进一步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从禁酒令入手,管住党员干部的嘴和腿,切实改进作风,维护党员干部形象,确保全县作风建设取得实效和长效。(杨小明  吕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