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约谈24名党委(党组)书记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7-06-14 07:44:33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日,宁蒗县纪委常委带队,约谈大兴镇、县教育局等24个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特别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面对面座谈交流。

宁蒗县委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态度坚决。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6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2次听取巡察工作汇报,作出部署,提出要求。今年2月9日,县委召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会议,专门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调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领导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切实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在与各党委(党组)书记交流时,强调各党委(党组)书记要充分认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负责同志要联系实际拿出具体措施,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要认真履行总揽全局之责。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领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到管人、做事、治党相结合。要认真履行正风肃纪之责。把严明纪律作为总抓手,当好纪律的坚定执行者、坚决捍卫者;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落实;立足“全面”这个基础,做到既紧盯政治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要瞄准“高线”、守牢“底线”,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要认真履行支持保障之责。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业。要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环节,建章立制、强化执行,为主体责任的落实提供有力保证。

约谈时,各党委(党组)书记分别汇报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一致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切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策重大问题,积极主动地向上级汇报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严明党的纪律、改进作风、惩治腐败、责任追究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的落实;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让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执纪监督工作,做好坚强后盾。(徐联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