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贡山县纪委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坚持用提醒教育管住大多数为目标,对部分干部苗头性、倾向性等问题做到了及早约谈、提醒、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截至目前,全县共处置问题线索8件,谈话函询3件,开展提醒谈话12人(次),对新任乡科级干部廉政谈话2次共计56人。
把抓好学习教育作为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基础。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早教育、早警示、早纠正,把问题消灭在初发之时,消除在萌芽状态下,真正实现管住大多数的目标,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挽救干部,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1至6月份,开展了利用“三八”节做廉洁贤内助、廉洁文化进校园、对入党积极分子党规党纪教育、对全县教育系统进行集中警示教育、在节假日等时间切点临近时及时运用“贡山清风”微信平台发布廉洁自律过廉洁节等相关规定等,让廉政自律等相关规定在广大干部群众心中生根发芽,为筑牢拒腐防变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针对新时期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利用集中学习日与个人自学,不断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来认识和实践“四种形态”,使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刻认识到“第一种形态”的重大意义和重要性,并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监督执纪方式,实践运用好“第一种形态”。
把谈话函询作为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始终坚持把谈话函询作为问题线索处置的重要方式,在工作中,做到具体问题线索具体分析研究,逐人逐件分析研判,确定谈话函询对象,明确谈话函询目的和内容,掌握谈话函询方式方法,纠正过去在线索处置方式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的效率和质量。
把提高谈话函询质量作为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本质要求。谈话函询只是手段,不是目的。要发挥谈话函询的最大效应,其目的必须确保谈话函询效果、现实所要达到的目的。年初以来,贡山县纪委在具体谈话函询中不断完善谈话函询制度,加强谈话函询的批准、启动、准备、反馈、研判、处置等各个环节的指导规范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同时,加强对谈话函询结果的研判核查。看是否说明问题、是否相互印证、是否刻意隐瞒、是否敷衍应付等,确保谈话函询效果最大化。(廖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