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四责”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发布时间:2017-06-12 07:47:07   来源:昭通市纪委

为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认真履责、严肃追责,大关采取定责、履责、督责、评责、考责、问责的“四责”举措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定责”明规矩。县委书记与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县长与县政府党组班子成员,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副县长分别与分管联系乡镇和部门,乡镇和部门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乡镇党委书记与村(社区)党委(总支)书记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548份,将主体责任层层明确到各级党组织每位班子成员,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具体、主体明确”的定责体系,防止责任缺失或责任递减。

“履责”促担当。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自觉做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坚守责任、担当责任,落实分管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抓,不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强化工作指导,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坚决支持纪委围绕主业履行主责,为纪委“三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解决问题。

“督责”强意识。通过日常检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综合研判、全面巡察和月初出单、月中跟单、月底晒单的“三单制”等方式,加强对落实主体责任的督查督办,实现了监督检查全覆盖、无缝隙。今年以来,开展巡察工作1轮、监督检查6次,发现问题线索68个次,立查立改60个,限时整改8个。

“评责”严规范。采取检查反馈、民意调查、民主测评等方式开展履责情况评价,并将其评价情况作为县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公务员考核和个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依据,切实增强了履职担当的责任感、紧迫感。12月初,通过组织县四套班子成员、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共458名干部参加的民意调查和民主测评。

“考责”压担子。把落实主体责任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评优晋升条件,不断提高考核权重。综合运用考核加压和奖励激励双重手段,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考核结果运用,促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形成了新常态。今年,8名党政“一把手”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450名领导干部在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会上述责述廉。

“问责”强震慑。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从领导班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3个层面,按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处理等6种方式进行问责,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直接责任。去年来,通报曝光履责不力的党组织4个,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单位3个,约谈一把手6人。(文显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