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专题部署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发布时间:2017-06-12 07:32:14   来源:丽江市纪委

6月9日,丽江市纪委召开常委会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教训的通报精神和省委、省纪委领导的批示精神,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作出批示。近期,中央加大破坏生态环境的查处力度,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充分体现了中央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给各级党委政府和党员干部再次敲响了警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引以为鉴,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学习领会好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安排,学习领会好党中央、国务院整治生态环保问题的坚定决心,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中央通报和中央、省委、市委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作为思想再教育、认识再深化的过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对生态保护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转变作风,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敢于碰硬较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敢抓敢管、真抓真管。要聚焦主责主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泸沽湖、程海、拉市海、玉龙雪山、老君山等重点保护区域,紧扣生态环保工作中党员干部的纪律作风和履职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坚守好生态红线和环保底线,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对照检查,处理整改存量问题,杜绝防止形成新的环保问题。要加强责任追究,把生态环保纪律作风情况纳入巡察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要建立健全违纪问题线索移送机制;要完善生态保护纪律检查常态工作机制;要实行生态环保履责约谈提醒制度;要拿起追责问责的利器,加大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追责问责力度,坚决问责生态保护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