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党的十八大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53人

发布时间:2017-06-10 08:59:21   来源:临沧市纪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双江县纪委通过三项措施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截止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67人次。其中,采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等方式批评教育153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7.3%。

强化思想认识。开展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学习宣传教育,正确认识,深化理解,营造纪检监察部门大胆实践、全体党员干部鼎力支持的良好工作态势。改变监督执纪抓大放小,只注重抓关键党员领导干部,而忽视抓全体党员、抓常态监督的惯性思维,保持监督执纪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

强化主体责任。强化各级党委带头履行从严治党职责,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使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深抓实抓细微成为履职的常态。强化纪委监督责任,把工作手段从注重向“抓早抓小”转变,把工作重点从注重“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实现纪在法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强化制度执行。出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暂行办法》,明确运用“第一种形态”的使用范围、流程。通过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措施,对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快治、狠刹,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