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对12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任职廉政谈话

发布时间:2017-06-08 07:37:46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贯彻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养,近日,保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预防腐败局局长对新提拔和交流任职的12名科级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任职廉政谈话。

谈话强调,新提拔和交流任职的12名科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勤学善思,不管在哪个岗位,都要把学习当做第一要务来抓,要善于思考,力促创新,不能满足于过去成绩。还要有一颗阳光的心态,任何时候要保持阳光的心态,积极面对生活、工作和同事,生活都要有宽广的胸怀,要与人为善,切忌不与人后论别人长短,时刻牢记逆境不气馁、顺境不骄傲。

谈话要求,一是要勤勉工作。无论是在任何岗位,要认真谋事,勤于工作,不能有懈怠的想法,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二是要自醒自律。任何时候都不能自以为是,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政治纪律不能碰、纪律底线不能破。要不断规范自己的言行,强化自我约束,要“一日三省吾身”,自警、自醒、自律,做遵守纪律的标杆。

被谈话人表示,在今后工作中,一定牢记宗旨,切实增强自己的党性修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扎实工作,认真履职尽责,认真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及有关党纪党规,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谈话结束,对新提拔和交流任职的12名科级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廉政知识测试。(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