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强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监督执纪问责

发布时间:2017-06-05 07:21:11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要求,日前,保山市纪委印发通知,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监督执纪问责进行部署要求。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保山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严守“十严禁”纪律要求,认真开展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要强化分工协作,做好涉旅问题举报受理、综合协调、调查处理和督促指导工作,严格执行涉旅纪律作风问题快报快查快处机制,及时将有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报市纪委办公室。

同时,保山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陆俊华于5月18日至19日,在保山调研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监督执纪问责情况时的讲话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畅通涉旅群众信访诉求渠道,强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肃追究不履职、不尽职的当事人责任,坚决问责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为全市旅游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今年来,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后,保山市委、市政府高度认识抓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依照《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结合保山实际,制定了《保山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及时召开了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会议,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把云南省“22条”和保山市“33条”措施作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关键落到实处,突出重点抓整治。保山市纪委认真抓好《保山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促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