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细化2017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7-06-05 07:47:00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为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的部署和要求,近日,保山市监察局印发《2017年保山市行政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4个方面14个工作要点,深入推进全市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严明纪律规矩,确保政令畅通。以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监督条例为尺子,加强对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政府系统党委(党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不力、“四风”问题突出、腐败易发多发等问题;加强对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旅游市场整治中落实工作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配合做好《2017年度保山市重大项目责任挂钩考核方案》的跟踪督促。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对巡查、信访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以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深挖细查,严查严办;加强“小金库”清理整治工作,政府系统超标使用办公用房、吃空饷等问题;从具体问题管起,持续整治收送礼金“红包”、滥发钱物、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坚决遏制腐败增量减少存量。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渠道,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调查核实从巡察、审计等渠道发现的线索和司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及其领导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损公肥私、侵吞国有资产、违规交易、搞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运用好“四种形态”,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完善扶贫领域专项整治机制,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占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力度,严处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行为;加强典型案件的督办,重点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吃拿卡要惠民扶贫资金,以及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加强通报曝光。(倪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