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日前,宾川县制定出台《宾川县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党员干部队伍。
办法明确了全县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全县事业单位中在职在编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为召回管理的适用范围。对存在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组织观念淡薄、不执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弄虚作假、编造事实,工作纪律涣散,上班时间不务正业,擅自脱岗、离岗等召回管理的情形进行了详细规定。
同时,成立宾川县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严格按照收集信息、提出建议、调查核实、研究决定、谈心谈话和召回公示6个程序环节开展工作。不胜任现职干部被召回后,采取为期5天的集中学习教育,教育结束后安排召回对象到重点工作、重点工程、群众工作窗口参与为期6个月的实践锻炼。实践锻炼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经县召回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报县委同意,返回原岗位上班。考核不合格的,进行转岗、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留级降职处理。
宾川县开展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是从严从实管理监督干部、有效治理“令不行、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慵懒散慢玩浮”等问题、解决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有力抓手。通过召回管理,切实让不胜任现职的干部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增强工作热情、提升工作业绩,彻底改变过去“慵懒散慢玩浮”的不良习气,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良好的从政环境,着力建设一批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冉家艳 杨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