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禁止“中介招生”等 严肃招考纪律

发布时间:2017-06-02 07:35:20   来源:大理州纪委

“为确保大理市2017年招生工作的正常运行,维护教育形象,珍视教育声誉,本人郑重承诺……对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接受上级组织严肃处理”。中小学招生工作在即,为确保阳光招生,近日,大理市采取“四严禁一要求三承诺”的举措,严肃招考纪律,确保教育公平。

四严禁。对招考工作早研究、早部署,在招考前期组织召开招生工作会议,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把招考纪律“摆上台面”,作出“四个严禁”要求,禁止学校私自宣传招生;禁止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培训班;禁止以考试、测试和面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坚决禁止初中学校违规在小学毕业年级提前选拔招生。

一要求。紧紧围绕严肃招考纪律、确保教育公平这一总体要求,对招考工作划出“纪律红线”,要求各个学校顾大局、讲政治,讲规矩、守纪律;并明确纪律处理规定,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同时,选取某省违规招生典型案例开展典型案例分析,进一步筑牢招考工作的纪律防线。

三承诺。紧盯关键岗位和重要人,开展工作承诺,签字背书。承诺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及市教育局有关招生文件和各项招生政策要求;承诺在招生过程中做到诚信招生、规范招生、阳光招生。禁止“中介招生”、“有偿招生”、“委托招生”;承诺不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接受或变相接受、索取“红包”、礼品,自觉抵制贿招等不正之风。目前,市教育部门领导、科室负责人、城区中小学校长、中心学校校长共签订《大理市教育局招生工作承诺书》61份。(杜永祥  刘春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