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实践“四种形态” 1至4月开展“四项谈话”2227人次

发布时间:2017-06-01 00:06:51   来源:楚雄州纪委

今年以来,楚雄州纪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运用责任主体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函询谈话、诫勉谈话“四项谈话”,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在纪律审查中,工作理念和思路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为不断深入推进“四项谈话”落实,州纪委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着力推动“四项谈话”工作向基层延伸。制定出台了《楚雄州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同时,州纪委各纪工委强化督查,及时与部门共同分析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细化措施、抓实具体工作,稳步推动“四项谈话”工作深入开展。定期不定期督促各级各部门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经常性开展批评教育、提醒告诫,推动管党治党措施落实在日常,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此外,对每月收集的全州“四项谈话”汇总情况定期进行分析通报,通过调整方式把握节奏,努力推动“四项谈话”形成常态。

据悉,通过不断完善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强化指导督查,全州各级各部门行动迅速,工作深入,开展“四项谈话”成效明显。今年1至4月,全州共计开展各类谈话2227人次。其中:责任主体提醒谈话1936人次,组织提醒谈话128人次,函询谈话谈话40人次,诫勉谈话123人次。(杨金桦 王丽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