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三张清单”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17-06-01 03:26:09   来源:临沧市纪委

今年来,云县县委以制定“三张清单”为抓手,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制定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强化组织推动落实。明确县委领导班子在“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风廉政教育”、“选好用好干部|”、“健全完善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等6个方面的责任,并把责任细化为37项具体任务,作为县委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目标和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县委领导班子通过落实37项具体任务切实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县委“不松手”。

制定“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强化领导推动落实。明确县委书记是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把县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细化为亲自抓研究部署、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等12项具体任务,作为县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和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县委主要负责人通过抓实12项具体任务充分发挥好第一责任人的作用,承担好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的重任,做到书记 “不甩手”。

制定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强化执行推动落实。明确县委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把与分管联系部门(单位)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督促分管联系部门(单位)健全完善廉政法规制度、加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等5项内容作为班子成员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分管领导责任的具体目标和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班子成员通过抓实5项具体内容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协助县委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推动责任落实,做到班子成员“不缩手”。(杨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