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1至5月查处基层“微腐败”20件

发布时间:2017-05-30 07:57:46   来源:丽江市纪委

今年以来,丽江市切实转变监督执纪观念,创新举措,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惩基层“微腐败”,1至5月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20件,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执纪审查能力。丽江市纪委先后举办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市、县区、乡镇共3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培训。组织全市65个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共100余人进行专题培训。举办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题培训班,组织市、县区、乡镇共3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培训,着力提高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审查能力。

强化日常提醒,层层传导压力。坚持抓早抓小,切实履行咬耳扯袖、教育提醒的责任,把纪律和规矩立在全体党员面前,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设置防线,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防止党员干部带病往前走。今年以来,丽江市纪委对300余名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对60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100余名干部进行约谈。

强化制度建设,快查严处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线索。研究出台《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快查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暂行办法》《丽江市纪委执纪审查情况通报办法(试行)》等制度,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抓住不放,做到有访必查、有查必果,行动迅速、务求实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反映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7条,市纪委领导牵头督办1件,正在初核6件。

严查基层腐败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切实打通反腐败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基层腐败问题线索排查,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20件;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和防止基层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效果,增强获得感。(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