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派出9个检查组监督检查端午期间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7-05-30 07:41:53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保山市纪委《关于2017年五一端午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近日,保山市纪委派出9个监督检查组深入全市有关部门,针对端午期间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据悉,此次检查以执行政治纪律情况、责任压实情况、精准扶贫情况、政策执行情况、工作效能情况、资金到位和监督管理使用情况、脱贫实效情况、基层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检查是否存在党员干部赌酒赌博问题、县乡领导干部“走读”问题等为主要内容。

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四风”问题,切实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各县(市、区)纪委、各园区纪工委、市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市纪委监察局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联系监督单位的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工作。并将于6月7日前将端午节期间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报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五一端午期间,保山市纪委向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7056条,要求全市领导干部严守廉洁过节相关规定,做到“十一个严禁”。市纪委常委按照工作分工,就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廉洁过节“十一个严禁”纪律要求等内容,及时对联系县(市、区)、园区、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市纪委6个派出纪工委对监督检查指导和联系单位领导干部开展提醒谈话,重申节假日期间纪律和廉政规定。

此外,通过在市、县纪委监察局网站设立网络监督举报专区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途径,认真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举报监督。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明察暗访组154个、专项检查组97个、随机抽查组46个,对1520个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

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在端午节期间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云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纪律规定,逐一明确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并认真督促落实。(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