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严抓老问题紧盯新动向 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发布时间:2017-05-28 07:46:19   来源:保山市纪委

近年来,龙陵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列入执纪审查重点,聚焦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重点,对顶风违纪老问题、隐形变异新动向露头就打,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2013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6起,处理责任人23名,在县纪委监察局网站对其中的12件16人进行通报曝光。

针对节日节点“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特点,龙陵县纪委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宣传教育,严肃执纪问责,始终保持整治“四风”的高压态势。在重要时间节点前,通过网站、报纸、微信等媒体公布信访举报方式,鼓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让各种“四风”问题无所遁形。以下发文件、会议提醒、新闻宣传等方式,把中央、省、市、县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传达到党员干部职工,要求牢守纪律底线,廉洁过节。

在监督执纪过程中,龙陵县纪委既咬住顶风违纪老问题,又紧盯借亲属办酒“搭摊收礼”、借考察学习“顺风旅游”、虚开发票报销、巧立名目发放津补贴等“四风”隐形问题。组织检查组到景区、学校、公墓等热点区域进行检查,深入酒店、农家乐、娱乐场所等进行实地检查,抽查消费发票;联合税务机关,通过查看发票开具情况等进行倒查。对大型超市的购物卡销售、大宗商品采购情况进行抽查,对部门单位财务票据、“三公经费”使用公开情况进行抽查。通过多部门、多形式、多频次深挖细查问题线索,让潜藏的“四风”问题浮出水面,让铤而走险者难以遁形。

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造成恶劣影响,或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压案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纪委(纪检组)协助党委(党组)监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徐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