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督查窗口单位作风建设 助推“创文”工作落实

发布时间:2017-05-28 07:40:02   来源:普洱市纪委

普洱市纪委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风暴行动”精神,找准职责定位,通过综合联动、明察暗访、聚焦问题、执纪问责等系列举措抓实政务服务窗口单位作风督查,改善政务服务环境,持续提升便民服务效率,助推全市“创文”工作落实。

联动监督聚合力。此次监督检查紧紧围绕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开展“百日风暴行动”总动员令,市纪委主要领导统筹谋划,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整合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县、乡镇三级力量有效联动,抽调政治素养过硬、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的纪检干部组成工作检查组,结合窗口服务单位日常监督情况,采取重点督查、随机督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方式,直指问题、精准点穴,着力抓实政务服务部门窗口服务人员的服务效率和作风纪律监督,强化严肃工作纪律。

明察暗访出效果。此次监督检查采取明察和暗访、现场监督与电子监察相结合的方式,增配了一批执纪摄录设备,集中力量突击抽查、循环检查、专项检查,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市发改委、市人社局等30家市级单位和思茅区发改局、区工信局等22家区级单位服务窗口着重聚焦窗口服务单位纪律作风效能,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情况开展作风纪律检查。检查发现,有8个单位12名职工上班期间长时间玩手机、吃零食、观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2人存在为民办事态度恶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1人工作履职不到位。对出现作风纪律问题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并责成责任单位对违纪违规人员进行问责和通报。

问题导向抓监督。此次监督检查通过查阅相关资料、走访了解,对市住建局、市文体局、市环保局等30家市级单位和思茅区发改局等22家区级单位进驻情况、授权情况、网上审批、信息发布、在线监管平台、中介超市等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2个单位进驻不到位,1个单位未办理授权委托书、15家单位未办理2号公章、51家单位信息未发布信息、28家单位网上行政审批不积极,14家单位未能按要求开展在线审批工作,涉及承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主体单位对投资项目认识不到位,对一些事项的办理仍然按照以往的模式进行受理和办理,存在体外循环。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督促限期整改。

执纪问责促落实。此次监督检查共发现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窗口单位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行政审批、网上大厅、在线监管平台和中介超市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方面的问题11个,问责12人、诫勉谈话3人,对单位主要领导提醒谈话10人,通报整改单位51家。通过问责、诫勉谈话、提醒谈话把追责问责的鞭子真正落实到人,着力解决遵守纪律不严,担当意识不足,工作落实不力,慢作为、不作为等问题。进一步加强了窗口服务单位纪律作风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为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担当尽责。(王成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