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针对在开展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两违”整治中存在的“拆小不拆大、拆明不拆暗、拆软不拆硬、拆民不拆官”等执法不公平、选择性执法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悬执纪利剑,坚决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全市“两违”整治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层层传导压力,打通政令执行“中梗阻”。全市11个县(区)分别成立专项纪律检查组,负责本地区“两违”整治过程中的纪律作风检查。明确工作责任,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督查问责,对在“两违”整治中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从严问责,为“两违”整治工作夯实责任,确保政令畅通。2016年以来,全市共计开展专项检查60余次,对6个乡镇、4个县(区)部门进行通报批评问责,约谈乡镇党政主要领导5人次、县(区)部门主要领导3人次,召回落实“两违”整治不力的乡镇党委书记1人。
理顺监督触角,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督促职能部门理顺监督举报机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对发生在身边的“两违”行为及时进行监督举报,形成全民治违的社会氛围。明确将“两违”问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及个人事项申报的重要内容之一,组织开展覆盖全市领导干部“两违”个人事项报告并按一定比例抽查核实,对有参与违建但未申报,或申报了未按要求整改的严肃处理,实现“两违”整治开展到哪里,作风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高悬执纪利剑,坚决查处一批“拦路虎”。针对“两违”整治过程中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特别是在“两违”整治中以权谋私、借机敛财、贪污腐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惩治、绝不姑息。截止目前,该市累计处理在“两违”整治中贪污腐败、失职渎职、横行称霸、违纪违法的干部140余人。(赵雁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