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沧市出台《脱贫攻坚纪律检查工作方案》,旨在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全局,把握监督执纪问责专责机关的职能定位,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要求,重点检查各级党委承担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的情况,紧扣脱贫攻坚工作中党员干部的纪律、作风、履责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党员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脱贫政策走偏受阻、脱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违纪,以及发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重在压实责任、刹风整纪、追责问责。
《方案》明确了检查重点,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好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检查党员干部的纪律作风和履职担责情况,重点包括:执行政治纪律情况、责任压实情况、精准扶贫情况、政策执行情况、工作效能情况、脱贫实效情况、“挂包帮”单位(部门)帮扶情况、驻村扶贫工作队履职情况等9个方面问题。
《方案》明确了工作步骤,从5月下旬开始到6月中旬分三个阶段开展脱贫攻坚纪律检查:动员培训阶段,由市纪委牵头组织召开全市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脱贫攻坚纪律检查工作;重点抽查阶段,成立8个重点抽查组,每个组负责抽查一个县(区),每个县(区)随机抽查一个乡镇,并随机抽取该乡镇的一个贫困村,在抽取的贫困村中随机抽取一个村民小组开展全面实地检查;总结报告阶段,重点抽查结束后,各检查组梳理汇总抽查情况,由市纪委形成全市脱贫攻坚纪律检查工作情况报告报市委、市政府。
《方案》提出了工作要求,指出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责任担当起来,坚持将问题导向贯穿于纪律检查始终,围绕脱贫攻坚责任落实,突出干部纪律作风,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整改问题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着力整治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纪律作风问题,该问责追责的坚决问责追责,典型问题要在全市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以责任追究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杜群忠 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