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厉整治旅游市场秩序

发布时间:2017-05-26 07:34:58   来源:文山州纪委

近日,文山州纪委印发《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部署开展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中严明纪律,刹风整纪,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为营造全州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该《通知》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守“十严禁”纪律要求。即:严禁通过微信、微博等信息网络平台和文章、演说、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精神,损害文山旅游形象的言论;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旅行社、旅游购物企业、购物商店等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违规从事旅游营利性活动;严禁旅游行业主管部门辞去公职人员和退休领导干部3年内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旅游营利性活动;严禁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随意自由裁量,或简单粗暴执法激化矛盾,侵害群众利益;严禁对游客投诉反映的问题不闻不问、拖延处置、压案不查;严禁消极应付、走过场,不按要求落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措施;严禁因亲朋好友涉及整治范畴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说情打招呼影响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开展;严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影响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效。对于违反以上“十严禁”纪律要求的,特别是发现存在利益输送、形成不法利益链条等腐败行为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追究纪律责任,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全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中认真履职,主动站位全局、融入全局、服务全局,积极参与全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把推动落实旅游产业发展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发现和解决影响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要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握“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定位,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涉旅部门按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党政同责”“属地管理”的要求,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要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巡视巡察、约谈函询、党内问责、纪律审查等措施,及时纠正和查处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失责、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要健全完善旅游监管责任追究机制,围绕省、州政府出台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对在整治工作中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导致发生重大涉旅事件的,严肃进行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各涉旅部门要围绕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确定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目标、任务、措施,健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发现和处置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健全与涉旅部门和巡视巡察机构的问题线索移送处置机制、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职能部门分工协作机制、涉旅纪律作风问题快报快查快处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涉旅纪律作风问题要实行立项专办,专门登记建档,实行优先办理,及时作出结论,严肃进行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中监督执纪问责不力,甚至跑风漏气、私存线索、压案不查、以案谋私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罗明春  刘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