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五措并举扎实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

发布时间:2017-05-26 07:40:37   来源:楚雄州纪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全省进一步推进“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楚雄州五措并举,加强“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把整治“小金库”问题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措施,作为巩固州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查偏纠正专项行动成果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由州委、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县市、州级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为清理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财务的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清理整治工作。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整治氛围。全州各级各部门通过干部职工会、宣传栏、手机报、微信等形式认真学习宣传省州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全省进一步推进“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并转发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陆俊华同志的讲话精神,要求各县市、州级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清理整治“小金库”工作的重要性,清醒认识“小金库”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层层抓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坚决杜绝麻木不仁、差不多、与己无关、一劳永逸及侥幸心理,确保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把清理整治工作抓紧、抓实。

严格对标对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突出清理整治重点,认真对照“是否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等七条纪律“红线”,进行深查细照、主动查找问题,确保自查自纠全覆盖、无死角。对存在的问题,如实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对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保证每一个问题都整改到位。自查自纠阶段,共有4个县主动如实上报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5个,涉及资金24.09万元。

实行分级负责,严格开展重点抽查。州纪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开展重点抽查的通知》,明确抽查时间、内容、方式、重点及要求,实行分级负责抓好监督检查。抽查重点围绕权力集中、资源密集、资金往来多、涉及征地拆迁等相关单位的票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州级层面由州纪委监察局牵头组建9个检查组,于5月2日至10日分别深入3个县、31个州级单位开展了重点抽查。各县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组建了44个检查组,分别对37个乡镇、129个县市部门及相关下属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

严肃执纪问责,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期间主动查找、如实上报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的5个“小金库”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将涉及资金上缴财政,按照省委、省政府政策规定,对涉及的6名科级干部、6名科以下干部共12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提醒谈话2人、诫勉谈话9人,组织调整1人(免职)。督促各责任单位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严肃财经纪律,健全完善制度,强化财务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坚决杜绝“小金库”。(马绍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