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玉溪市纪委监察局按照“严格程序、严格审核、严格把关、严格保密”的标准,从严从实做好廉政审查工作,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和评优评先,截止目前共组织完成廉政审查72批599人次。
完善制度,强化领导。制定《关于办理市管干部任职前征求党风廉政情况和廉政谈话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办理市管干部评先评优、特岗人员出国(境)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廉政审查范围、办理程序、回复情况等作出明确规定,使廉政审查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加强对廉政审查工作的领导,对重大复杂的廉政审查问题提交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
严格审核,周密把关。涉及廉政审查的,由市纪委组织部具体办理,市纪委组织部根据不同情况发函征求相关委部室的意见。涉及选拔任用的,向案审室、案管室、信访室、党风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征求意见;涉及市管干部因公(私)出国(境)的,征求案审室、案管室、相关纪检监察室意见;涉及评先评优的,征求案审室、案管室、党风室、相关纪检监察室意见;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还需征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意见。市纪委相关委部室严格审核后,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市纪委组织部整理汇总后如实回复。
严格把关,注重保密。委局相关委部室按照规定严格做好廉政审查把关工作和廉政审查对象情况反馈的工作,并在廉政回复意见函上签字盖章;涉及选拔任用的,需提前跟分管领导报告后再回复。同时,教育和提醒相关办理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及保密纪律,如因未如实提供情况或提前泄露干部拟任职信息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每一次廉政审查办理情况都建立电子档案,纸质版提请领导签字后整理归档,并根据办理情况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做细做实廉政审查工作。(武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