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严肃脱贫攻坚工作纪律 落细落实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7-05-24 07:43:04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以来,昌宁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主动站位全局、融入全局、服务全局”为指引,紧盯脱贫攻坚工作,以有效的举措落细落实监督责任。

在宣传动员上下功夫。紧跟省、市委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要求,及时结合实际制发相关文件至基层纪委(纪检组)。并通过“昌宁县纪委监察局工作群”和“昌宁纪检干部交流群”两个微信群,时常提醒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教育提醒各级纪检干部认真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切实履职担当。

在畅通信访渠道上见真章。建立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交办督办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广泛公布受理信访举报的电话、邮箱和网站,明确举报方式和受理范围。制发《关于受理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的公告》,在全县124个村(社区)进行公示,鼓励群众主动参与监督。1月至今,收到扶贫领域信访举报3件,已作信访了解1件,为部分属实,正在初核2件。

在专项纪律检查上严要求。科学制定年度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组建5个常设专项纪律检查组,以脱贫攻坚、民生资金监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为重要内容,分季度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做到“一季一督查、一季一通报、一季一整改”。开展脱贫攻坚大数据抽查,重点抽查各乡镇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在执纪问责上动真格。以“责任追究强化年”为抓手,对脱贫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领导干部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重点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民生惠民、土地征收等领域基层干部“雁过拔毛”、吃拿卡要、强占掠夺等问题,严格“一案双查”,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1月至今,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问责单位1个,责任人3个;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1件1人。

据悉,该县1月至今,共开展脱贫攻坚、民生资金监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纪律检查4次,发现问题12个,发出情况通报4期,提出整改建议12条。(洪浩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