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约谈2个县主要领导 压实“两个责任”

发布时间:2017-05-24 07:37:30   来源:临沧市纪委

近日,根据临沧市委常委会要求,临沧市纪委书记、市委秘书长针对2016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对凤庆、镇康2个县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进行集体约谈。

约谈指出,一些党委(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责任意识不强、责任边界不清、管党治党不严等问题,主要表现为主体责任淡化、履行职责弱化、工作方法虚化,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思想认识不足,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责任追究不严。因此,要认真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责任制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强化考核成果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落实到各级党组织,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约谈强调,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书记、党组书记、纪委书记要带头反复学习、反复思考《准则》《条例》等以党章为核心的纪律体系,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

约谈要求,要细化责任措施抓好整改,各级党组织要细化责任内容,明确责任清单,把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落实推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纪律审查、廉政宣传教育、党务政务公开等一项一项具体化。要围绕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重要人事、重大项目、大额资金等容易滋生腐败和发生风险的重要环节,全面梳理排查,明确工作内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科学划分各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真正做到明责知责、担责守责、考责问责,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完整链条,绝不让担责有空档、履责有推诿。

约谈会上,市委秘书长通报了凤庆县、镇康县存在问题,2个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从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剖析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杜群忠 李飞)